大荔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站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荔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站建设项目已由大荔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关于荔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荔政审字〔****〕***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省市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荔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华路东侧
2.2工程规模:(1)主体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新建执勤楼1栋,地上4 层(局部2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 新建训练塔1座,地上**层,地下2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建值班室1间**平方米,地上1层。(2)配套工程(绿化、道路、室外训练场、围墙等)及相关辅助工程(给排水工程、供电、通风采暖及通信等)。
2.3计划工期:***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含有的所有内容;监理标段:大荔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站建设项目施工标段的全过程监理。
2.5项目投资总额:****.***元,
2.6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大荔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站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标段编号:***********************;标段类型:施工。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大荔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站建设项目监理标段,标段编号:*********************** ;标段类型:监理。
2.7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大荔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站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标段名称:大荔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站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其他要求:(1)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有合格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基本信息要求:投标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 )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投标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标段名称:大荔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站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3.5 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监项目。
3.6标段名称:大荔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站建设项目监理标段: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监项目;
(4)投标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在陕西建设网(****://**.*******.***.**/)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全国各级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投标人为外省企业,须提供外省进陕企业“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外省进陕企业信息首页截图。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发售与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于**** 年 **月**日 **时**分前可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2纸质版获取:****年9月**日至**** 年**月**日,每日上午9:**时至**:**时,下午**:**时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至**************(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塔南路***号金辉世界城H地块*期4幢*****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6.招标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媒介公开发布。
7.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 ****年 9 月 ** 日 9时 ** 分开始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媒介公开发布。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 年 ** 月 **日 ** 时 ** 分,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纸质版文件递交地点为:渭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形市场开标室* 。
8.2招标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并现场递交纸质版文件。
8.3未按时上传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8.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其他
9.1招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变更系统填报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投标文件网上递交后,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填报确认的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致。
9.2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招标。
9.3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监理招标的投标。
9.4本项目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投标文件(.**** 格式),电子投标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本项目的监督管理机构:***********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城关镇洛滨大道中段(财政大楼***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塔南路***号金辉世界城H地块*期4幢*****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邮编:******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雁塔南路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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