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第*人民医院呼吸道检测试剂配送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阜阳市第*人民医院呼吸道检测试剂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询比
开标日期:****年**月**日**时**分
第*成交候选人:************;
响应报价:******.**元;
第*成交候选人:************;
响应报价:******.**元;
第*成交候选人:***************;
响应报价:******.**元。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次性提出;公示期结束后不予受理。异议必须是响应供应商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受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官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阳市第*人民医院
地 址:阜阳市颍河西路****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联系方式:****-********/********/********转分机号****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号新地中心B座**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静
电话:****-********/********/********转分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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