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乳业劳动争议外购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组织主体为 **************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 公开竞争性谈判(磋商) ,公开征集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响应人)参与响应。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越秀乳业劳动争议外购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服务类
(*)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磋商)
(*)采购主体:**************
(*)项目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号
(*)最高限价:劳动争议诉讼法律服务(*阶段合计限价),大写:**元整/件,小写:**,***.**元/件,含服务对象所在地省内差旅。
(*)本项目公开征集供应商参与响应
*、项目内容及要求
(*)项目内容:负责为采购人提供劳动争议法律诉讼及仲裁案件代理服务。
(*)包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包段,且不可拆分响应。
(*)中选家数:本项目中选1家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对于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原则上应当经法人授权并由法人承担法律责任;对于为非法人组织,应当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并经登记注册的组织机构。
(*)具有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相关资质。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行业口碑,未被列入政府、行业协会或集团公司的黑名单,且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有良好的合同履行能力,与此次采购项目相关的丰富服务经验。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律所注册年限为3年及以上,注册地在辽宁省,注册执业律师人数在**人或以上(仅限服务对象所在地总所或分所人数)。
2.律师团队主办律师执业年限在8年或以上,****年**月-****年9月代理劳动争议案件**件或以上(响应文件中应提供案件明细-附案号)。
3.律师团队成员,最近5年以内具有当地律协劳动保障专业委员会任职或在辽宁省范围内的任*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担任法律顾问经历。
4.律师团队应至少为3人及以上团队(需明确主办律师)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年内(****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在以往采购项目中无欺骗、欺诈行为或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年**月1日至****年**月6日,每日上午9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方式:供应商在有效时间内将以下的报名资料(需加盖公章)以邮件方式发送至**.*******@******.***,采购人审核通过后以邮件方式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至供应商报名邮箱。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参与本次采购的授权委托书。
3.联系人、联系方式。
注:邮件主题“****-****-****-***(越秀乳业劳动争议外购法律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名称”。
*、响应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年**月6日**时**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号甲越秀辉山大厦**楼,***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官网(*****://***.************.***)及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号甲越秀辉山大厦
*、投诉方式
联 系 人:纪委办公室
电 话:***-********
采购主体:**************
****年**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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